第(3/3)页 這個世界的法則很是灑脫,想做就做,瞬息之間已經到了沿海。 洛陽羅家,羅哲已經急得像是熱鍋上的螞蟻。 江枚被關在地牢里,琵琶骨被刺穿,身上鞭痕交錯,沒有一處好肉。 他的意識已經有些昏昏沉沉,好像看見了年少時期叫他哥哥的那個人。 “哥哥,你為什么要救我回來啊?”年幼的孩子被江枚從牙婆手中買下,一雙葡萄般的眼睛里全是江枚的模樣。 那個時候,江枚不過九歲,被買下的孩子不過五歲。 “你會唱歌嗎?”江枚問道。 實際上,江枚就是從牙婆口中知道眼前這個孩子歌聲比夜鶯和百靈鳥還要清澈好聽,才愿意將他買下。 否則他不會做這種虧本的買賣。 “哥哥怎么知道我會唱歌?”小孩的眼中滿是驚喜,“我的聲音可好聽了!” 不過五歲的大的孩子眼神中和神色間全是抹消不掉的驕傲,哪里知道,他被買回去只是因為眼前的人妹妹養的一只夜鶯死了。 而他,就是被新買回去的夜鶯。 回到江府,江枚沒有第一時間把人送給江箏,他對外人的說法是妹妹體弱,這新買回的東西不知輕重,萬一到時候傷到了她怎么辦? 等在他的院中養好調教好再給小姐送過去也不遲。 許久以來被灌輸的理所當然和必須對江箏好的觀念,讓他忽略心中的那一絲不舍,把原因歸咎于為江箏好。 只是這一養,一調教,就過了四年。 四年的時間,他從九歲到十三歲,得到江家少主的位子,小孩也長到九歲,臉上已經出現些許輪廓。 而他的妹妹江箏,也從三歲到七歲,粉雕玉琢的小團子臉上已經能夠看出以后一定是個傾國傾城的美人。 —————— tmd,今天學校停電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煞筆學校倒閉吧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