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也就是在小孩被江枚帶回去的第五年,事情變得一發不可收拾。 江箏的同胞弟弟,那個在全族之中連名字都不會被記住的孩子,失蹤了。 江箏哭的撕心裂肺,吵著鬧著要小夜鶯唱歌。 江枚實在沒有理由再拒絕。 并且經過五年的相處,江枚已經發現,他在這個買回來的小寵物身上太過于關注。 作為江家少主,這種情況是絕對不會被允許的。 那個時候的江枚想,不就是個買回來的小玩意兒,送就送了,大不了再買一個。 而被羅家嚴刑拷打,關在地牢中意識昏沉的江枚,看著高高興興去找十四歲江枚的小孩,眼中全是恐懼。 “不要去......不要去!”江枚大喊道。 記憶中的小孩聽不見他的話,依舊滿臉笑容的前往江枚身前。 十三歲就坐上江家少主之位的江枚自然不是個良善之輩,壓下心中的那一點感情,溫聲哄騙著眼前的小孩。 “乖啦,去給那個姐姐唱首歌,回來哥哥帶你出府玩。” 被江枚在這一方小院里養了五年的小孩哪里知曉彎彎繞繞,心中全是對江枚的信任。 那個時候的江枚也不知道,他看起來柔弱的妹妹,手段比自己還要殘忍。 小寵物高高興興跟著江箏的下人回到院子,此去,便是永別。 三日后,江箏滿臉淚水的撲進江枚懷中,不住的抽泣自責:“哥哥,哥哥,小、小夜鶯不見了。” 最初聽見這句話時,江枚心中根本不敢置信,但面對江箏,依然拿出最溫柔的語氣:“箏兒慢慢說,不急,哥哥在。” 從江箏的話中,他聽見那個買回來的小寵物是如何不情愿的,如何在自己的親妹妹前面大肆辱罵自己。 縱使心中再不愿意相信,面對親妹妹,那個時候的他也沒有起疑,只在心中想:“罷了,走了就走了。” 此后雖然也經常想起他,但江枚總想,小孩自己出去的,至少已經自由自在好好活著。 這件事情,一直到大半年以后,江箏的同胞弟弟被找回來。 彼時的江枚,想著妹妹因為自己弟弟的丟失,傷心了那么久,于是隱匿自己的身息,想要偷偷出現在江箏面前,告訴她這個驚喜。 第(1/3)页